一、宗旨:
為促進本地與臺灣各地藝術工作者切磋與交流,以藝術深化地方多樣性與多元化,鼓勵國內藝術人才發揮創作,厚植在地藝文能量。
二、辦理方式:
(一) 舉辦方式:採公開徵件方式辦理
(二) 報名方式:採線上報名,自114年6月10日至7月10日下午五時止
(三) 展覽日期:預計114年9月30日至10月31日止
(四) 開幕暨頒獎典禮:預計114年9月28日(日)或10月3日(五)
(五) 展覽地點:臺東縣政府文化處藝文中心
三、參賽辦法:
(一) 報名資格:
具中華民國國籍,或持有中華民國(就學)居留(簽證)證明文件之外籍人士。
送交作品需以112年(含)後之創作為原則,且未曾在國內任何公開競賽獲獎之作品。每人每類限1件,限報2類,組件作品視為同件作品,不可同時跨類別報名。
作品如有他人共同參與創作或製作過程,可列名共同創作者(以三位為限);惟共同創作者視同參賽,不得於同類別以另一作品之參賽者或共同創作者身分投件。
(二) 參賽主題:
以臺東在地之自然風貌及人文特色等意象進行創作為主
(三) 徵件類別:
共四類,由參賽者自行依作品材質、屬性,選定類別參賽類別。
第一類:【東方媒材類】:含書法、篆刻、水墨、膠彩、複合媒材等創作。
第二類:【西方媒材類】:含油畫、水彩、壓克力、版畫、複合媒材等創作。
第三類:【新媒體藝術類】:含攝影、錄像與使用新媒體或科技藝術創作之互動裝置、聲音藝術、數位音像等創作。
第四類:【立體造型與傳統工藝類】:含陶藝、雕塑、金工、木作、紙藝、漆藝、竹編、編織、刺繡、複合媒材、其他等創作。
四、送件方式:
(一) 初審報名:
採線上報名,報名期限為114年6月10日至7月10日下午五時止,請至臺東美術館(https://tm.ccl.ttct.edu.tw/)線上報名,填妥相關個人資料,並上傳作品圖檔、作品細部圖資料等,即完成報名手續,無須列印紙本報名表,未完成線上報名者,不予評審。有關報名問題,請於上班時間電洽臺東縣政府文化處視覺藝術科,聯絡電話: (089) 341-148。
由評審委員會針對參賽者所提供之資料進行線上審核,選出入選作品參加複審;未獲入選者主辦單位將不另行通知。
(二) 複審送件:
由評審委員會針對通過初審獲入選之實際作品(含佈置)進行評選,由本府網站公告、電話個別通知入選之參賽者參加複審。
複審之原件作品,請依複審送件規格表(附件一)規定送件,並依指定時間(郵遞以郵戳為憑,採貨運者以戳章或簽單為準)送件,如提前送達皆不收取,逕予退件。收件地址:臺東市南京路25號 臺東縣政府文化處藝文中心,電話:089-341148,收件時間為每日9時至12時、14時至17時止。本府給付收執憑據,俟展覽結束後憑據領回作品。
組件裝置、錄像及科技新媒體作品須附完整版本之作品數位檔,以及作品說明、展示空間圖、設備清單及操作說明等以上資料,請使用USB隨身碟保存,並依指定時間寄件至收件地址。
複審送件「作品背後右上角」及「作品外包裝上」請黏貼「複審送件專用_作品標示表」標籤(附件二)。
複審參賽者需繳交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(附件三)、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(附件四)、作品退回確定書(附件五)及複審繳件收據(附件六),未備齊資料或填寫不完整者,逾期視同放棄。
若作品以托運方式寄送者,運費由參賽者負擔,運送過程所致損失或開(封)箱後作品有損壞,由參賽者負責,本府不負賠償責任。
報名連結:
https://contest.bhuntr.com/tw/8puznzruc5bwzgtdwl/home/
一、宗旨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