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立虎尾科技大學111學年度1學期自主學習課程徵件公告
中華民國111年08月11日公告
◎課程申請:
1. 申請人須為本校大學部學生,組成團隊滿5(含)人以上提出申請。
2. 繳交「自主學習課程計畫申請表」【附件一】、「
各項申請表須先經各教學單位主管同意後核章,經適性學習彈性學分
3. 為求教學資源之合理分配,
4. 收件截止時間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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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件期間 |
審查結果公告 |
學生選課時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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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/15(一)-9/8(四) |
預計於學期 第五周公告 |
審查結果公告後至正式開課前一周,選課人數須達10人以上,未達 |
◎課程說明:
1. 自主學習課程是指學生依據有興趣之學習領域,自行組成團隊,
2. 本期徵件類別:
(1) 社會實踐:學生針對在地/校內的公共議題,
(2) 專業提升與技能精進:針對專業學科與技能之特定領域,
3. 課程審查的重點標準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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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項目 |
審查重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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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動機與目的 |
(1)是否訂定明確的自主學習目標? (2)是否符合自主學習精神? (3)是否凸顯學生在課程中所扮演的主動學習角色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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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形式與內容構想 |
(1)課程主題設計是否符合由學生所主導規劃的學習內容? (2)課程內容規劃是否完整? (3)課程內容規劃是否與課程主題有明確的連結性? (4)課程內容是否具備與正式課程的差異性與必需性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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