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學校公告】111學年度第1學期微學分課程徵件

  • 2022-08-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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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立虎尾科技大學111學年度第1學期微學分課程徵件公告

中華民國111年08月11日公告

申請方式:

1.申請人須為本校專任教師或大學部學生。

2.請於校務ecare系統上填寫微學分課程申請後下載紙本申請表,繳交核章後的「微學分課程申請表」【附件一】、「微學分課程規劃表」【附件二】、「適性學習彈性學分課程補助申請表」【附件三】、「適性學習彈性學分課程業界專家資料表」【附件四】,經系所核章後送至行政大樓4樓高教深耕聯合辦公室並將電子檔寄至聯絡人信箱。

3.依課程屬性將申請表送至各教學單位,經該單位主管同意後,再由適性學習彈性課程委員會審核,通過者將公告開課。開課前一週若修課人數未達5(含)人以上,則不得開課

4.開課教師每學期累積開設最多1學分為原則

5.為落實「微學分」精神及加速審查流程,本學期將積極推動課程開課程序與相關宣導之制度化,以提升學生參與度與修課人數。本學期收件與執行時程規劃如下:

申請時程

收件期間

審查結果公告

學生選課時程

第一期

8/15(一)-9/8(四)

預計於

第五周公告

審查結果公告後至正式開課前一周,選課人數須達5人以上,未達5(含)人以上,則不予開課。

第二期

9/12(一)-9/30(五)

預計於

第九周公告

審查結果公告後至正式開課前一周,選課人數須達5人以上,未達5(含)人以上,則不予開課。

 

課程說明與注意事項:

1.微學分課程係指各教學單位(系、院、中心、室)以及有開課需求的相關行政單位(教務處、研發處、電算中心、藝術中心、職涯中心、教學發展中心以及其他單位),依其所欲培養之專業核心能力,於大學部正式課程外,所規劃系列學習活動之微學分課程。

2.微學分課程之授課內涵應以專業實務、產業實作、社會實踐或境教學習為主,授課形式包括短時性且主題明確之工作坊、實務實作研習、專業講座等,其課程內容須與正式課程有所區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