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立虎尾科技大學111學年度第1學期微學分課程徵件公告
中華民國111年08月11日公告
◎申請方式:
1.申請人須為本校專任教師或大學部學生。
2.請於校務ecare系統上填寫微學分課程申請後下載紙本申請
3.依課程屬性將申請表送至各教學單位,經該單位主管同意後,
4.開課教師每學期累積開設最多1學分為原則。
5.為落實「微學分」精神及加速審查流程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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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時程 |
收件期間 |
審查結果公告 |
學生選課時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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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期 |
8/15(一)-9/8(四) |
預計於 第五周公告 |
審查結果公告後至正式開課前一周,選課人數須達5人以上,未達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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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期 |
9/12(一)-9/30(五) |
預計於 第九周公告 |
審查結果公告後至正式開課前一周,選課人數須達5人以上,未達5 |
◎課程說明與注意事項:
1.微學分課程係指各教學單位(系、院、中心、室)
2.微學分課程之授課內涵應以專業實務、產業實作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