暑期自主學習課程徵件開放申請,敬請踴躍參與!

  • 2019-06-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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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立虎尾科技大學107學年度第2學期暑期自主學習課程徵件公告

 

中華民國108年6月20日公告

 

課程申請:

1.  申請人須為本校大學部學生,組成團隊滿5(含)人以上提出申請。

2.  繳交「自主學習課程計畫申請表」【附件一】、「自主學習課程規劃表」【附件二】、「適性學習彈性學分課程補助申請表」【附件三】、「適性學習彈性學分課程業界專家資料表」【附件四】至高教深耕聯合辦公室(行政大樓4樓),並將電子檔寄至聯絡人信箱。

3.  各項申請表須先經各教學單位主管同意後核章,經適性學習彈性學分課程委員會審核通過者才公告開課,並於開課前一週選課人數達10(含)人以上始得以正式開課

4.  收件截止時間:

自即日起至108年7月12日截止。

本課程將採實質審查擇優通過

 

課程說明:

1. 自主學習課程是指學生依據有興趣之學習領域,自行組成團隊,規劃學習內容之課程。自主學習的精神在於由學生自己規劃所要學習的主題,培養學生主動學習態度,進而提升學生學習動機及學習成效。

2. 本期徵件類別:

(1) 社會實踐:學生針對在地/校內的公共議題,運用所學之專業知識採取實際行動協助解決問題,實現在地關懷與社會責任的精神。

(2) 專業提升與技能精進:針對專業學科與技能之特定領域,規劃一學分的完整學習課程,進行興趣探索,擴展或深化專業知識與技能,以增進學習的多元性及專業性。

3. 課程審查的重點標準

課程項目

審查重點

課程動機與目的

(1)是否訂定明確的自主學習目標?

(2)是否符合自主學習精神?

(3)是否凸顯學生在課程中所扮演的主動學習角色?

課程形式與內容構想

(1)課程主題設計是否符合由學生所主導規劃的學習內容?

(2)課程內容規劃是否完整?是否清楚說明自主學習活動的進行方式?

(3)課程內容規劃是否與課程主題有明確的連結性?

(4)課程內容是否具備與正式課程的差異性與必需性?

(5)課程內容是否具備在地關懷與社會責任的實踐精神?

(6)課程內容是否具備專業知識與技能的擴展性或深入性?

(7)擬聘任之業界專家是否符合相關領域專長?

預期成效

(1)是否達成自主學習目標?

(2)是否符合在地關懷與社會責任的實現?

(3)是否達到專業知識的擴展與實務技能的深化?

(4)是否訂定學習成效的具體展現或實質產出?

 

4. 每門自主學習課程以1學分為限,採計原則:課程須滿18小時為1學分。課程時間規劃請依照教育部之規定,每日課程不得超過10節,同一門課不得連續授課4節(含以上)以及不得採短期密集方式完成課程

5. 自主學習課程須設置輔導老師,輔導老師須為本校教師,可由學生自行尋找老師,協助安排課程規劃。

6. 聘任業界專家授課,須填寫適性學習彈性學分課程業界專家資料表,並經單位主管同意後核章。

7. 自主學習課程之內容如重複申請其他計畫,則授課教師不得重複支領授課鐘點費。

經費補助說明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