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立虎尾科技大學107學年度第2學期暑期自主學習課程徵件公告
中華民國108年6月20日公告
◎課程申請:
1. 申請人須為本校大學部學生,組成團隊滿5(含)人以上提出申請。
2. 繳交「自主學習課程計畫申請表」【附件一】、「
3. 各項申請表須先經各教學單位主管同意後核章,經適性學習彈性學分
4. 收件截止時間:
自即日起至108年7月12日截止。
本課程將採實質審查擇優通過。
◎課程說明:
1. 自主學習課程是指學生依據有興趣之學習領域,自行組成團隊,
2. 本期徵件類別:
(1) 社會實踐:學生針對在地/校內的公共議題,
(2) 專業提升與技能精進:針對專業學科與技能之特定領域,
3. 課程審查的重點標準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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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項目 |
審查重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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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動機與目的 |
(1)是否訂定明確的自主學習目標? (2)是否符合自主學習精神? (3)是否凸顯學生在課程中所扮演的主動學習角色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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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形式與內容構想 |
(1)課程主題設計是否符合由學生所主導規劃的學習內容? (2)課程內容規劃是否完整? (3)課程內容規劃是否與課程主題有明確的連結性? (4)課程內容是否具備與正式課程的差異性與必需性? (5)課程內容是否具備在地關懷與社會責任的實踐精神? (6)課程內容是否具備專業知識與技能的擴展性或深入性? (7)擬聘任之業界專家是否符合相關領域專長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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預期成效 |
(1)是否達成自主學習目標? (2)是否符合在地關懷與社會責任的實現? (3)是否達到專業知識的擴展與實務技能的深化? (4)是否訂定學習成效的具體展現或實質產出? |
4. 每門自主學習課程以1學分為限,採計原則:課程須滿18小時為1
5. 自主學習課程須設置輔導老師,輔導老師須為本校教師,
6. 聘任業界專家授課,須填寫適性學習彈性學分課程業界專家資料表,
7. 自主學習課程之內容如重複申請其他計畫,
◎經費補助說明: